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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2-06-13 1668 次瀏覽
什么是排污許可?
答:排污許可,是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排污單位的申請和承諾,通過發放排污許可證法律文書形式,依法依規規范和限制排污行為,明確環境管理要求,依據排污許可證對排污單位實施監管執法的環境管理制度。
什么企業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
答:生態環境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明確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范圍。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單位行業類別未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但存在涉及鍋爐、工業爐窯、表面處理、水處理等通用工序的,應當對其涉及通用工序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
排污許可管理分哪些類型?怎么確定?
答:根據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對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分類管理:
(一)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或者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大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
(二)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小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
(三)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很小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填報排污登記表,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或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的具體范圍,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執行。目前版本為2019年版。
如何在線申請排污許可證?
答:排污單位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端(http://permit.mee.gov.cn),點擊導航欄“網上申報”按鈕,進入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企業端。排污單位使用系統,需自行注冊賬戶,并用此賬戶登錄、辦理排污許可所有申報審批事項;申報進入“業務辦理-許可證申請”模塊,點擊“申請”按鈕,進行在線申請。
同一個地點的廠內存在多個企業,如何發放排污許可證?
答: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此,位于同一地點的不同企事業單位,應分別依法向地方環保部門申請排污許可證,依法持證、按證排污。
企業有兩個經營場所要辦理兩個排污許可證嗎?
答:排污單位有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場所排放污染物的,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場所分別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取得排污許可證后,每年需做哪些具體工作?
答:排污單位應根據排污許可證載明內容要求做好以下工作:開展自行監測、按期上報執行報告、做好臺賬記錄、信息公開等。
哪些情況需要變更排污許可證?
答: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定涉及排污許可證變更的分兩種情況:
(一)排污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審批部門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
(二)排污單位適用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發生變化,需要對排污許可證進行變更的,審批部門可以依法對排污許可證相應事項進行變更。
哪些情況需要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答: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定以下情況需重新取得排污許可證:
(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項目;
(二)生產經營場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發生變化;⑶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增加。
排污許可證臨近到期怎么辦?
答: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排污單位需要繼續排放污染物的,應當于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